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
ROAD MACHINERY — CONSTRUCTION MECHANIZATION
2001 Vol.18 No.4 P.53-54


项目法施工的机械管理

董如堂 

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0-033(2001)04-0053-02

  2000年陕西省路桥总公司撤销了工程队建制,实行项目法施工管理.在机械设备管理方面,总公司按规定收取折旧费.机械的购置、报废仍执行原来的规定,按程序报批.各分公司对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使用自行负责.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机械设备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是一个新课题. 在项目法施工中,对机械设备有两种认识,一种是认为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组织,难免出现对设备重使用、轻维修的短期行为.这样会造成机械失修、使用寿命缩短等;还有一种认为项目只对使用的那部分机械设备负责,把闲置设备甩掉了,轻装上阵,负担轻,易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在用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从而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董如堂(陕西省路桥工程总公司第四工程公司,陕西西安 710065) 

收稿日期:2001年5月24日

出版日期:200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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