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CHANG'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4 Vol.6 No.1 P.83-86


未定履行期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The beginning of uncertain pleading lawsuit prescription

陶信平  闫雅琴 

摘 要:从对时效制度意义及现行法律法规理解出发,提出未定履行期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债权人主张权利并遭到拒绝或债务人直接表示拒绝履行的情况,其诉讼时效不得启动的观点;并对我国在<民法典>制定中怎样规定诉讼时效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诉讼时效;请求权;履行期限
分类号:D9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04)01-0083-04

作者简介:陶信平(1957-),男,贵州贵阳市人,长安大学 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教学及研究.
作者单位:陶信平(长安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闫雅琴(长安大学人文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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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3年5月26日

出版日期:2004年3月1日